你好 这是是个老政策了 现在已经作废了、
之前是买房等进项税因为金额比较大,国家让分两年抵扣
先抵扣60%,剩下的40%先放到待抵扣进项税中
第二年再转到进项税中 去抵扣
原规定:2016年5月1日后,也就是全面营改增时,(购买)取得的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未竣工),其进项税额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60%,第二年抵扣比例40%。
从2019年4月1日起,原规定废止。
现规定:2019年4月1日后,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可以一次性在购入当期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