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选项c,怎么理解,我看有一题是甲欠乙钱,乙也少甲钱,乙把债权给了丙,说甲可以向丙提出抵消。这里怎么又说向第三人给付债务不得抵消呢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中级职称#
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1 07/13 13:30
同学您好。这是题目明文规定的。
不能抵销的债务
(1)按合同性质不能抵销。如不作为的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不得抵销。
(2)按照约定应当向第三人给付的债务。
(3)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债务。
(4)因故意实施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
(5)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其他债务。
例如:甲欠乙100万元,按照甲和乙之前的合同约定,甲应该将此100万元向第三人丙支付,如果此时乙又欠甲100万元的,这种情况下,甲是不能以这100万元债务抵销其对乙的债权的,因此此时会损害到第三人丙的利益,丙还等着拿钱呢,结果甲和乙私自抵销后跟没事一样的,这肯定是不行的。
2021 07/13 14:22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如何确定固定资产改良折旧的有效期限? 19小时前
归还欠款对企业利润表有何影响? 21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