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收取的这个月物业费和停车费收入记入预收账款了,但是月底前又把该笔收入全部打包转给其他的物业公司,收入时原来的公司未开具发票,可以由后续接手的物业公司直接开给客户吗,问一下原来的物业公司支付时能直接将该比预收款冲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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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2 | 提问时间:2021 07/11 17:26
同学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物业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服务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取款项的时间
所以计算式没有提供服务
增值税需要正常缴纳的
不可以由后来的单位补开发票
2021 07/11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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