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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请问代建制下,施工单位直接向代建方开具发票,且不涉及产权转移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开具的发票能否给委托方直接冲抵入账呢?或者说委托方支付工程款的依据是什么?
84784968 | 提问时间:2021 06/30 17:02
派大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
您好,学员: 具体可以参照一下来做的哦  参考财税[2016]36号营改增试点政策及国税函[1998]554号文精神,对代建工程业务的发票开具应该按以下原则处理:   (1)如果工程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工程建设合同,代建单位只负责代办手续及工程监管,代建单位收取的管理费按提供代理服务征收增值税,代建单位给委托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2)如果工程施工单位与代建单位签订工程建设合同,且代建单位与业主间不需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代建单位按提供建筑服务征税,向业主开具建筑服务发票;施工单位按提供建筑服务征税,向代建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   (3)如果工程施工单位与代建单位签订工程建设合同,且代建单位与业主间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代建单位按销售不动产征税,向业主开具增值税发票;施工单位按提供建筑服务征税,向代建单位开具建筑服务的增值税发票。
2021 06/30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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