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老师解释这道题目,并且进行解释,谢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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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1 06/30 09:12
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题目的答案是ABD
2021 06/30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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