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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麻烦老师解释这道判断题
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1 06/22 12:07
小小何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 因为质押是移转占有的,我们的法律禁止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所以假设公司的债务人用属本公司的股票质押的话,这相当于公司持有公司的股票,这是法律禁止的。 原因在于,当公司债权得不到偿还时,公司有权对债务人的质押物进行变卖。但若以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物,一旦债务人不能履行自己的债务,公司作为债权人对该股票进行拍卖时,易造成法律关系混乱,影响自己利益的实现,起不到质押作用。 例如:张某持有甲公司1000股,张某如果从银行取得贷款的,那么可以以该1000股的股票提供质押,如果张某是从甲公司借款的话,那么就不能以甲公司的股票来质押了。即: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2021 06/22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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