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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资料:甲、乙公司与另外 5家公司组建光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谷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 1/2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 以上的股东或 1/2 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局指出了公司章程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 2016 年 3 月公司成立,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其中甲以专利权出资,协议作价 800万元,乙出资 2000 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2016 年 5 月,光谷公司董事会发现,
84784974 | 提问时间:2021 06/18 10:16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1,不合法,临时会议的召开是应该有持股给10%以上的1/2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2,不合法,首次股东会如今应该是由董事会或代理董事 3,合法 4,不合法,是需要2/3以上通过 5,承担,分公司不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总公司承担法律 责任
2021 06/18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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