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0日,甲公司与W公司签订一项固定造价合同,为W公司承建一栋办公楼,合同总价款为2 000万元,预计合同总成本为1 500万元。假定该建造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并根据累计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至2020年年末已经发生合同成本600万元。2021年初,因W公司欲更改设计,双方协商之后决定,在原办公楼基础上增加一部分设计作为企业员工食堂,因此 W公司追加合同价款300万元,甲公司预计合同成本将增加140万元。 计算甲公司2020年年末的履约进度,以及应确认的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判断2021年初发生合同变更的业务处理原则,同时请说明应进行的会计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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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3 | 提问时间:2021 06/14 19:09
你好
2×19年末,甲公司履约进度=600/1 500×100%=40%
应确认合同收入=2 000×40%=800(万元)
应确认合同成本=1 500×40%=600(万元)
2×21年初,由于合同变更后拟提供的剩余服务与在合同交更日或之前已提供的服务不可明确区分,因此,甲公司应当将合同变更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同变更日重新计算履约进度,并调整当期收入。
合同变更后,重新估计履约进度=600/(1 500+140)×100%=36.59%
应调整收入的金额=(2 000+300)×36.59%-800=41.57(万元)
2021 06/1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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