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是建筑劳务公司 ,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开具发票给甲方,1、借:应收账款-甲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提供工资表,(后期由甲方从农民工工资专户代发)计提工资 借:工程施工-人工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3、甲方按开票金额,全部从农民工工资专户代发给各个农民工,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
请问老师,我这三步分录写的对吗?如果在项目所在地已按开票不含税金额*0.4%核定征收了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我还需要全员全额申报工资薪金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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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7 | 提问时间:2021 06/02 09:46
你前面的账务处理都是正确的。你之前是预交的时候交的个人所得税,现在你发工资还是要正常的,全额申报。
2021 06/02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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