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成本,短缺30%,为什么不是冲减成本,不是80*45%计入成本呢,而是80*(1-25%)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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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1 | 提问时间:2021 05/26 22:35
你好,你可以这么理解:可计入成本的合理损失为5% 实际损失30%;
那么,不可计入存货成本金额=80*(实际损失30%-可计入成本5% =80*25%
存货成本=购货总支出-不可计入存货成本金额=80-80*25%=80*(1-25%)
2021 05/26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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