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某居民企业,2018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400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5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20万元。该企业2018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的为( )万元。
A.400 + 400×14%+400×2%+400×8%=496万元
B.400+55+400×2%+20= 483万元
C.400+ 55+10+20=485万元
D.400+400×14%+10+20=486万元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84784992 | 提问时间:2021 05/22 12:51
你好!
需要具体计算一下的
2021 05/22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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