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德科银行为一般纳税人,2018年第一季度发生经济关系如下:(1)购进机器人柜员机5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40万元,增值税为6.8万元;(2)承租一处仓库用作金库,租金总额为10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的金额为100万元,增值税为5万元;(3)办理A公司工资发放业务,收取结算手续费(含税)31.8万元;收取客户账户管理费(含税)26.5万元;(4)办理贷款业务,取得利息收入(含税)1.06亿元;已知:提供金融服务使用增值税率为6%。计算:(1)进项税额(2)销项税款(3)应纳增值税税额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1 05/21 11:31
您好 计算如下
进项税 6.8+5=11.8
销项税=31.8/(1+0.06)*0.06+26.5/(1+0.06)*0.06+10.6*10000/(1+0.06)*0.06=1.8+1.5+600=603.3
应纳税额=603.3-11.8=591.5
2021 05/21 11:33
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