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13%,3月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赊销商品一批,商品标价总额为200万元(不含增值税)由于成批销售,乙公司应享受10%的商业折扣,销售合同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乙公司于3月9日付清货款,甲公司收到的款项该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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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5 | 提问时间:2021 05/15 11:28
你和,乙公司于3月9日付清货款,甲公司收到的款项是=200万*(1—10%)*(1+13%)—200万*(1—10%)*2%
2021 05/15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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