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道例题,我不太明白,经过第一次按比例分摊完减值后的A,B账面价值为什么要和题里已知的A和B的可收回金额做个比较呢。为什么分摊完减值的账面低于可收回金额,就不对,要分摊第二次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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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1 | 提问时间:2021 05/12 12:07
您好
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因为账面>可收回金额,所以选择可收回金额,差额提减值。
可收回就是标准,不能比可收回金额再低了。
2021 05/12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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