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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我不太懂为什么要减60000,麻烦老师讲下
84784963 | 提问时间:2021 04/24 11:58
李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您好,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依据税法,工资薪金所得以全部收入为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再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没有其他综合所得,所以将稿酬所得代入即可
2021 04/24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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