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的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和甲方签合同,甲方要求为总公司代发劳务工资,但是没有代扣代缴个税,
请问
1.这个应该是由甲方代缴呢?还是由总公司代缴个税?
2.由于去年的12月份未代缴个税,请问是否需要补缴个税?
3.代发的工资如何在总公司作为成本来核算,需要准备哪一些资料?
4.临时工是不是可以不用买社保?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建筑#
84785026 | 提问时间:2021 04/15 23:15
同学你好
1.分公司自己申报缴纳
2.需要的
3.那就需要分公司给总公司开劳务费发票了
4.对的
2021 04/16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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