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但为什么本月申报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还是显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暂免征收增值税”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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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2 | 提问时间:2021 04/14 11:44
您好,现在是申报3月份的,这个政策从四月份说起
2021 04/14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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