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增值税一 般纳税人,2X19年6月1日,自行建造厂房一
童,购入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50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
月的增值税税额为65 000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
1)领用本企业生产的水泥一批,实际成本为400 000元,销售价
各为1000 000元,增值税税率13%;
2)领用本企业生产耗用的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20 000元,相
失进项税额为2 600元。
3)应计工程人员应计工资100 000元,支付的其他费用并取得增值专用发票, 注明安装费30000元, 税率为9%,增值税税额2
00 元。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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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11 | 提问时间:2021 04/14 10:09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过来看看
2021 04/14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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