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发时,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的积累影响数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和列报前期披露的其他比较数据也应当一并调整,但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累计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2、对于重要的前期差错,如果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这两句话的意思是,分为2种情况:1如果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切实可行,?
2、如果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
问号那里分别是什么?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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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5013 | 提问时间:2021 04/14 09:27
分为2种情况:1如果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切实可行,那就追溯调整期初的留存收益 2、如果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能追多少追多少,不能追,就不用追了,以后按调整后的政策核算就可以。
2021 04/14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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