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市的甲公司和B市的乙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甲公司负责修理乙公司位于C市的设备,合同在D市签订,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A市人民法院起诉,甲公司依约提供的维修服务,但以公司一直未付维修款,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欲起诉乙公司,则该纠纷只能由A市人民法院管辖呢?是因为合同中写明协商不成向A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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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2 | 提问时间:2021 04/12 16:20
同学你好,是因为合同中写明协商不成向A起诉吗?——是的;
2021 04/12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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