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委托加的产品收回后连续生产的,交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那如果连续生产后再销售,交的消费税怎么做分录?
![](/wenda/images/newWd/search.png)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http://member.chinaacc.com/homes/resources/images/home/avatar/5.jpg)
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1 04/10 21:00
你好,继续生产的,计入借方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的,计入借方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
2021 04/10 21:02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财务工作描述中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29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