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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老师,委托加的产品收回后连续生产的,交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那如果连续生产后再销售,交的消费税怎么做分录?
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1 04/10 21:00
邹刚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继续生产的,计入借方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的,计入借方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  
2021 04/10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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