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委托代销和平销返利的会计处理区别和税务区别是什么?按最新会计准则和税收要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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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47 | 提问时间:2021 04/01 08:56
同学。你好。现在新收入准则没有委托代销和平销返利的说法了。
委托代销,在新收入准则下,被纳入了“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区别中去了。
平销返利跟以前的做法差不多,按照税务的要求做。比如销售方开具了红字发票,那么冲收入应收销项税就可以。如果是取得了别人开具的红字发票,那么进项税额转出,然后冲成本(若是进了成本的话)就可以啦。
平销返利对于销售方而言:在新收入准则里面本身也就是一个事后折扣,应当在交易价格内来考虑是不是将这部分可变对价加入到交易价格中,按照准则: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在初始确认收入时,就应当考虑这部分可变对价。说白了就是当初确认收入时就最好想清楚未来返利会是多少,然后进行收入确认。
2021 04/01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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