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A员工1月份已经离职了,社保停了,但是没有停掉他的医保,导致该职工2-3月公司仍帮他缴纳医保。还有一个B职工本来1月份该给他缴纳医保的,只缴纳了社保,医保忘记给他添加了,导致这个员工,医保2-3月没有交到医保。以上的情况该怎么办?可以不做处理吗?(即给A从4月份停掉医保,给B从4月开始交医保,可以了吗?)这样操作会影响个税或其他报税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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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4 | 提问时间:2021 03/31 15:24
同学你好
不能
需要收回之前员工的医保钱
然后给新员工补交
2021 03/31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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