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之前将销项转入了未交增值税,现在我想将未交增值税调到简易计税里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5000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000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4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000
这样以后再开发票,发生的税额就可以直接计入简易计税里了
这个分录这样写行吗
还是直接调整余额就行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00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1000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10 | 提问时间:2021 03/24 15:11
同学,你好,这样是可以的,你的两种方法都可行,建议直接后面的方法,
2021 03/24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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