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选项b正确?用工量的10%等于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和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那就是 5/(50+5)还不到10%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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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5021 | 提问时间:2021 03/10 00:46
您好,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B选项裁剪5人,5/50=10%,属于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所以需要提前30日通知,因此B选项是错误的。
2021 03/10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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