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5)累计摊销金额怎么来的?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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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5021 | 提问时间:2021 02/28 19:08
学员您好,无形资产初始计量金额=800+400+300=1500(万元)
由于是2016年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使用年限10年,
因此2016年无形资产计提摊销=1500/10=150(万元)
2017年无形资产计提摊销=1500/10=150(万元)
2017年计提减值前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1500-150-150=1200,可收回金额1000,使用年限5年,
因此2018年无形资产计提摊销=1000/5=200(万元)
无形资产计提摊销的原则是:当月增加,当月开始计提摊销;当月减少,当月不计提摊销,
本题是2019年12月出售,也就是说2019年12月份不计提摊销,只计提1至11月的摊销,
所以2019年计提摊销=200*11/12=183.33(万元)
因此最后出售时,出售前的累计摊销应予以转销=150+150+200+183.33=683.33(万元)
2021 02/28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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