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们公司是做现代金融的,简单来说就是做做POS机相关的业务,我们的POS机是我们99元从A大型企业处购买的,然后这个机器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绑定激活,那A企业就会给我们返现150元。
现在的问题是:
1、我们在A企业购进机器,A企业应当给我们开99元的发票,但是A企业说他们不开这个99元的发票,因为我们收到了150元的返现,我们应当给A企业开150的发票,所以,我们就直接给A企业开51的发票就行了。这种在税务上能行得通吗?所有款项进对公户。应该怎么做会计分录呀?
2、我们购买进来的机器会免费给到下面的代理商,他们只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多少的刷卡交易额就行,我们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也就是刷卡的手续费,这个手续费是A企业按月结算给我们, 这种情况我又该怎么做会计分录呀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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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70 | 提问时间:2021 02/28 17:35
同学你好,1、如果99元,150元,这个来往都是在公帐上面走的,最后你把收的差额也开票也是行的通的,前提是你们要有个书面的协议,2、关于手续费用的,如果你们收入主要是手续用,借:应收帐款---,贷:主营业务收入-手续费---;
2021 02/28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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