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出纳和会计可以兼任资产管理员吗?有什么政策依据吗?需要比较细致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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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1 02/18 21:51
你好,可以的,但具体要看事业单位内部规定,即使外部政策允许,单位内部出于谨慎性考虑,也可以禁止兼任行为。
根据《会计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需要注意的是出纳并非所有账目都不能登记,除特种日记账必须由出纳登记外,出纳还可以登记固定资产卡片等财产物资明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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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2/18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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