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四项服务加计抵减中,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这里面的计算销售额的时间区间是指计税期月份还是指去年一整年时间?是每个月判断是否达标?还是说去年达标了,今年都是可以加计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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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4 | 提问时间:2021 01/25 18:43
您好!.纳税人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应当如何计算?
答: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其销售额比重按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累计销售额进行计算;实际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经营期的累计销售额计算。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其销售额比重按照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累计销售额进行计算。
您好!是一整年哈,去年达标,今年还要达标才能用哈。
2021 01/25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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