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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老师你好,政府补贴的专项补贴款,是不是免税,不交税的话,里边的费用需要扣除吗,请问该怎么做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1 01/17 17:10
funny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初级会计师
你好:如果是免税收入,费用不需要扣除哦,记得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原则 看属于什么性质的政府补贴收入,如果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条例规bai定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属于不征税收入。其他的,比如某县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取得该县政府补贴33441元,不属于不征税收入或免税收入。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对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又作了具体的解释: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2021 01/17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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