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有AB两家公司,因A公司资金短缺,用了B公司的公账代付了A公司的供应商货款(公对公),他们之间实际是没有交易的,那供应商的发票可以开给A公司吗?这么做有什么风险?怎么做更好?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75 | 提问时间:2020 12/25 14:58
同学,你好!
做一个三方代收代付证明就好了,就是B公司代A公司付款,发票由供应商直接开给A公司,账面上会显示A公司欠B公司货款,但是同一个老板没关系的。
2020 12/25 15:13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