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约定不含税销售额为10万元,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期为40天。如果对方可以在20天内付款,将给予对方3%的销售折扣,即3000元。由于企业采取的是销售折扣方式,折扣额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请提出该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57 | 提问时间:2020 12/24 11:36
您好,按照您的描述,您的这种情况应该属于现金折扣的方式。销售额应该按照10万的全额来纳税,3000元的折扣计入财务费用。
2020 12/24 11:58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CPA广告投放的原理是什么? 7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