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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您好,施工方给我们开具了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司不慎丢失了,怎么处理!
84784983 | 提问时间:2020 12/22 20:30
微微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 1。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发票丢失的情形,应当于丢失当天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提交《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电子税务局--“涉税事项”-“发票遗失、损毁报告”模块进入; 2.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的,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的,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2020 12/22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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