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
当销售方代垫购买方的运费,如果是销售方的会计,为什么用“其他应付款——代垫运费”记入借方,而不用“其他应收款——代垫运费”科目记入借方呢?既然销售方已用“银行存款”/“库存现金”支付了运费,应该用“其他应收款”向购买方收取才对呀?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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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0 12/20 17:57
您好。这是实务中对方单位核算往来账时,考虑一个单位一直就用一个科目这个意思的。其他应付款负债类科目,出现借方余额代表其他应收的含义。
2020 12/20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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