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个人李某,为- -中外合资企业的职员,2019 年取得各项所得如下:
1、综合所得:
(1) 2019年1~12月累计取得工资收入200000元(无免税收入),累计专项扣除36000元,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48000元,累计其他扣除6000元; 1~11 月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2160元。
(2)3月份为某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取得税前劳务报酬收入25000元。
(3)6月份出版一本书籍,取得税前稿酬收入15000元。
(4) 12 月份取得自己- -项专利技术的税前使用费收入100000元。
要求:
(1)计算李某2019年12月工资薪金所得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
(2)计算李某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
(3)计算李某取得的稿酬所得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
(4)计算李某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额。
(5)计算李某取得的综合所得年终汇算清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及应补(退)个人所得税额。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中级职称#
84784998 | 提问时间:2020 12/15 09:41
您好
第一问 12月份个税 (200000-36000-48000-6000-60000)*10%-2520=2480 2480-2160=320元
第二问 劳务报酬 25000*(1-20%)*20%=4000
第三问 稿酬 15000*(1-20%)*(1-30%)*20%=1680
第四问 特许权使用费 100000*(1-20%)*20%=16000
2020 12/15 10:14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