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企业,甲方是建设方,乙方是总包,丙是分包,甲乙丙签订三方协议,丙开票给乙,乙开票给甲,甲直接把工程款打给丙,这样是不是四流不一致不可以,如果不行有没有相关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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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5 | 提问时间:2020 12/09 17:13
你好 四流说的是: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统一相对应,文件是没有专门的。 但是怕涉及虚开发票额风险。 所以你们最好是保持三流一致 。如果有代收款的情况最好是有相关合同约定清楚处理。
2020 12/09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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