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6月1日向乙发出一项发盘,规定在6月15日复到有效。6月10日甲通知乙撤销其6月1日的发盘。6月17日,甲收到乙的接受,没有回复。你认为合同是否成立?并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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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2 | 提问时间:2020 12/05 17:59
你好:
合同没有成立。1.规定一定时间内回复的要约,不可以撤销。6月10日的行为无效。
6月17日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合同不成立.
2020 12/05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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