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年6月10日,向海公司向大明公司赊销一批商品,商品成本为80 000元,售价110 000元,增值税额14300元。恒兴公司开出发票账单,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和质量发出商品,大明公司已经将该批商品验收入库。商品赊销期限为30天。
要求:编制恒兴公司赊销商品的下列会计分录:
(1)6月10日,发出商品。
(2)7月10日,收到货款。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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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5014 | 提问时间:2020 12/04 10:11
你好
1,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2020 12/04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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