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有关固定资产的业务如下:
(1)2017年6月30日,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不含增值税的价款为500000元,增值税80000元,不含增值税的运费为1860元,增值税186元,合计582046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2)该机器设备的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17000元。
(3)2018年12月31日,该机器设备发生减值,可收回金额为200000元,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不变。
(4)2020年4月30日,将该机器设备出售,不含税的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16000元,款项收到存入银行。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完成以下会计处理
(1)编制购入机器设备的会计分录
(2)分别计算2017年和2018年计提的折旧
(3)编制2018年年末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
(4)分别计算2019年和2020年计提的折旧
(5)编制固定资产出售的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84784975 | 提问时间:2020 11/28 11:18
(1)借:固定资产50186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0186
贷:银行存款582046
(2)2017年6月入账,2017年7月开始计提折旧,在2017年计提折旧的月份是6个月。
2017年计提折旧的金额是:501860*2/5*6/12=100372元。
2018年1-6月计提折旧的金额是100372元。2018年7-12月计提折旧的金额是:(501860-100372-100372)*2/5*6/12=60223.2元。因此2018年计提折旧的金额是100372+60223.2160595.2元
你回复一下后再处理,时间不够
2020 11/28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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