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劳务报酬预交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以及年度汇算清缴个税时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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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2 | 提问时间:2020 11/05 13:53
你好 1.每次取得劳务报酬先预交个税: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800) X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超过4000: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1-20%) X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 次年汇算 :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2020 11/05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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