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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你好,老师。我想咨询下:货运企业取得的过路桥费可以直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吗? 如果可以,如何计算进项税?有相关的税收法律依据吗?
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0 10/22 14:14
立红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同学你好,是可以的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国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七条: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这是什么意思呢?且看政策解读。 2018年7月1日起,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将不能再抵扣,仅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6月30日后,您需要使用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才能抵扣进项税额。
2020 10/22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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