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于2018年6月30日向乙企业出售一批产品,产品销售价款700万元(包含增值税税额);乙企业应于2018年8月30日偿还该款项,甲企业对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0万元。乙企业由于财务困难,短期内资金紧张,2018年8月30日经与甲企业协商,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内容如下:(1)乙企业以2台A产品偿还部分债务,每台A产品成本为50万元,公允价值为70万元。乙企业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乙企业已对每台A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万元。甲企业将2台A产品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不需要安装(2)甲企业同意免除50万元债务,其余债务500万偿还期延至2020年12月31日。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3)甲公司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600万元。
要求:
(1)编制甲企业债务重组相关会计分录
(2)编制乙企业债务重组相关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中级职称#
84785026 | 提问时间:2020 10/11 13:06
借,固定资产 70
应交税费 增值税 9.1
坏账准备 30
应收账款 重组 500
其他收益 差额部分
贷,应收账款 700
借,应付账款 700
贷,库存商品 50
应交税费 增值税 901
应付账款 重组 500
其他收益,差额部分
2020 10/11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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