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07 19:48:02开始分发B... 0、当期《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的需做进项税额转出的“税额”-0.00元,《附列资料二》中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的税额8747.57元。相差金额8747.570000元.
增值税申报时候提示上面的信息
现在的情况是,我已经拿到红字发票了,还需要再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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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88 | 提问时间:2020 10/07 19:51
这个进项税额转出是你开红字信息表成功次月转出,你红字信息表几时开,不看红字发票
2020 10/07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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