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如果合伙人是法人单位,那么,股息红利是不是作为法人单位的投资收益,并入企业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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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3 | 提问时间:2020 09/28 14:22
你好,是的,您的理解完全正确
2020 09/28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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