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为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协商,甲公司以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机器设备和专用货车换入乙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小汽车和客运汽车。甲公司设备的账面原价为180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300万元,公允价值为1350万元;货车的账面原价为60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48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万元。乙公司小汽车的账面原价为1 30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690万元,公允价值为710万元;客运汽车的账面原价为130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680万元,公允价值为700万元。
乙公司另外向甲公司支付银行存款45.2万元,其中包括由于换出和换入资产公允价值不同而支付的补价40万元,以及换出资产销项税额与换入资产进项税额的差额5.2万元。
假定甲公司和乙公司都没有为换出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甲公司换入乙公司的小汽车、客运汽车均作为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乙公司换入甲公司的设备、货车作为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假定甲公司和乙公司.上述交易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且已得到认证;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要求: 1.判定该交换是否属于非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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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4957 | 提问时间:2020 09/16 09:15
你好,同学
1,属于
2,借,固定资产 差额部分
应交税费 增值税 1410*13%=183.3
资产处置损益 170
银行存款 45.2
贷,固定资产清理 1500+120
应交税费 增值税 (1350+100)*13%=188.5
3,借,固定资产 差额部分
应交税费 增值税 188.5
贷,银行存款 45.2
固定资产清理 610+620
资产处置损益 190
应交税费 增值税 183.3
2020 09/16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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