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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的累积预扣法,累积收入额是指计提至本月应发未发的收入总额还是员工实际收到的工资总额,公司经营不善,今年拖了四个月工资,该怎么申报个税啊
84784951 | 提问时间:2020 09/03 07:46
maize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这个是应发工资,没有扣员工个税,员工社保,员工公积金之前工资,是员工实际收到的工资总额,没有发0申报就可以依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以及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应该在发放工资的次月15日内办理扣缴或预扣缴申报。例如,某单位2018年10月12号发放工资,那么单位就应该在11月15号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这笔工资对应的个人所得税,填报扣缴申报表时,该笔税款的税款所属期应为10月份。
2020 09/03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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