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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化妆品销售业务,2019年发生如下事项: 7月,购进化妆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万元。另外向运输企业支付该批货物的不含税运费3万元,取得了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0×13%+3×9%=4.17 为什么是30*13%这一小部分不懂,为什么不是30/(1+13%)*13%
84784986 | 提问时间:2020 09/02 07:49
小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因为30是不含增值税的金额,直接×增值税税率即可。
2020 09/02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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