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老师,委托加工物资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分录怎么写呢
84785014 | 提问时间:2020 08/28 11:04
小云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你好 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发生消费税时按照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是否直接对外出售,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或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这个知识点大家还记得吗?)  最终收回时: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受托方的会计核算一般是: (1)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借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 (2)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应付职工薪酬或制造费用) (3)完工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贷:生产成本 (4)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 ①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如果加工的产品属于消费税应税产品的,受托方应该履行代扣代缴消费税义务,这里的计税价格一般参照同类产品的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②同时,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③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 (5)受托方上交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2020 08/28 11:23
19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