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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哪些应税服务用零税率、哪些服务免税?
84785014 | 提问时间:2020 08/23 13:20
bamboo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国际运输服务: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航天运输服务。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包括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其所涉及的具体业务活动,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相对应的业务活动执行。转让技术。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免征增值税的项目: 个人转让著作权; 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 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免税项目。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免税项目: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其他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020 08/23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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