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41 | 提问时间:2020 08/10 01:19
《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2020 08/10 01:19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